2024年1月22日,我处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了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蓝靛果(征求意见稿)》的函,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反馈意见为:建议增加蓝靛果的膳食风险评估以及制定莠去津等农药在蓝靛果中的限量值。该条意见的处理结果为未采纳。理由是标准起草单位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已对蓝靛果进行风险评估。莠去津检测结果由于方法用仪器灵敏度很高,虽有检测值,但都远低于方法定量限,实际报告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小于定量限),该种情况下无需额外设置该农药残留限值。未采纳理由与提出意见人员进行了沟通并得到了认可。同时未采纳的部分会在编制说明中给与解答。